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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国计量工作要点-凯发官网登录

发布时间:2024-01-29 作者:市场监管总局 来源: 浏览:2121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计量工作要点》的通知
全国计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中国铁路、中核集团、航天科技、航天科工、航空工业、中船集团、兵器工业集团、兵器装备、中国航发、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海油、国家管网集团、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铝集团、中国商飞、中国钢研、中国中车集团、中国航油、中国广核集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各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各国家专业计量站及分站,中国计量测试学会,中国计量协会,中国计量大学:

现将《2024年全国计量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4年1月19日

2024年全国计量工作要点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 ”规划的关键一年。全国计量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计量工作的重要论述统揽工作全局,紧紧围绕深入实施《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聚焦国之大者、民之关切,紧跟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计量需求,大力实施计量强基工程,深化计量改革,加强计量创新,完善计量体系,提升计量能力,强化计量监管、优化计量服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计量力量。
一、深入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持续完善顶层设计
(一)坚持政治统领,把政治建设贯穿计量工作始终。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计量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讲政治落实落细到计量事业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提高政治站位,把计量工作放到 “两个大局 ”中、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思考、研究和推动,找准自身定位,校准前进方向,努力做到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同向同频。
(二)推进《规划》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全国计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作用,总结贯彻落实《规划》阶段性工作。研究拟定新一轮三年阶段性行动计划并发布实施。进一步加大对地方《规划》贯彻落实工作的指导,探索建立推进《规划》贯彻落实全国阶段性行动总台账。继续加大《规划》贯彻落实宣传工作,按计划组织编制好《贯彻落实规划工作简报》。开展国际计量发展态势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
(三)继续推进《计量法》修订。做好《计量法》修订工作,力争将修订送审稿经国务院审议后报送全国人大。以修法为核心,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标准物质管理办法》等行政法规、规章的制修订,不断完善计量法律法规体系。
(四)加强计量战略研究。指导、协调部门行业计量工作,优化计量战略专家咨询委组织结构,实现各领域均有院士级专家领衔指导、优秀中青年专家执行落实,定期编报计量前沿信息,及时提出计量咨政建议,发布年度中国计量发展白皮书。
(五)深化计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规范计量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器具核准、二级标准物质定级鉴定审批权下放,扩大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复查考核、国产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告知承诺制等改革试点范围,不断优化审批程序。扩大企业注册计量师自愿注册试点范围。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改革评估及经验总结。推进开放型式评价(试验)服务,为强化制造业中试能力提供计量支撑。
(六)加强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与管理。建立更加开放包容的运行机制,推动修订出台《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章程 》。合理布局、优化设置计量技术委员会。加强重点领域计量技术委员会建设,促进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及本领域计量技术研究与应用,依托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成立一批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强化计量技术委员会日常考核与指导,进一步调动专家委员工作积极性,切实发挥专家委员智力支撑作用。
(七)推进计量一体化发展相关工作。发挥计量支撑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重要作用。深入落实计量一体化专项规划重点任务,加强中国标准时间建设和推广应用,推动计量科技协同创新和计量测试基础设施共建共用共享。
(八)加强计量文化建设和科普宣传工作。加快培育全国计量文化和科普资源创新基地,开展计量文化和科普资源云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开展 2024年“世界计量日主题活动 ”,设计制作 “世界计量日 ”中国版主题海报和主题宣传片,围绕“世界计量日 ”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
二、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大力实施计量强基工程
(九)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推动出台《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发布《可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特殊需要清单》。配合国际单位制量子化进程,组织修订量和单位国家标准。加强数字国际单位制建设,推动量和单位数字化相关标准的研究编制工作。
(十)提升国家计量基准整体能力水平。推动国家计量基准与原创性、引领性基础研究融通发展,增强国家计量基准体系开放性,提升国家计量基准核心器件和关键设备自主可控能力。新建一批高准确性国家计量基准,实施一批国家计量基准技术改造,废除一批不适应计量工作需要或技术水平落后的国家计量基准,不断提升国家计量基准整体能力水平。制定国家计量基准评审规范,提升计量基准评审效能。
(十一)加强计量标准能力建设。持续推动全国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升级换代,在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碳达峰碳中和、航空航天、交通运输、工业制造、能源资源等领域新建一批计量标准。
(十二)加强标准物质能力建设。加大标准物质技术攻关,面向生命科学、生物医药、环境监测、食品安全、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计量需求,开展新型标准物质研制,提升标准物质质量。组织修订《标准物质管理办法》,研究制定标准物质定级鉴定规范,优化完善标准物质审评工作流程。注销一批“僵尸 ”标准物质。制定一批标准物质计量技术规范。促进标准物质技术评审专家库扩容,拓展专家覆盖面和专业细分度。
(十三)加强计量数据能力建设。加强计量数据管理和应用,强化国家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常态化申报机制,在生命健康、装备制造、食品安全、环境监测、气候变化等领域培育建立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遴选推广一批计量数据应用案例。加强标准参考数据管理制度研究,在部分重点领域启动标准参考数据库建设。
(十四)推动计量技术机构创新发展。组织对省级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开展测评与诊断,促进计量技术机构能力提升。科学有效利用社会计量资源,围绕国家战略实施,面向重点领域建设一批国家专业计量站和计量器具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
(十五)大力实施计量比对。组织实施一批国家计量比对、大区计量比对和地方计量比对,向社会公开一批计量比对结果。加快计量比对技术规范修订,探索建立国家级计量比对中心,提升计量比对供给质量。
(十六)加强计量科技创新。整合计量资源,加强计量基础和前沿技术、新型量值传递溯源技术、关键共性计量测试技术研究。聚焦解决 “卡脖子 ”问题,持续推进计量量子化和数字化转型研究。部署开展生命健康、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深海深地空天等领域精密测量技术研究。
(十七)加强计量领域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培养。落实中央有关人才规划,组织落实计量人才培养支持实施方案,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选拔一批一流计量科学家,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杰出计量领军人才、国家级计量青年英才。培育、建设一批研发意义重大、创新引领作用显著、团队效应突出的计量科技创新团队。充分利用计量技术机构、科研院所、企业等优质资源,建立一批国家计量人才实训基地。组织开展全国计量职业技能比武活动。
(十八)加强注册计量师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做好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工作,加强考试风险防控,规范注册计量师从业行为,不断扩大注册计量师人员规模。鼓励计量技术机构创新岗位设置,建立首席计量师等聘任制度。
三、紧跟社会热点、民生关切,全面高效加强计量监管
(十九)持续加强民生计量监管工作。坚持人民至上,聚焦老百姓关注的加油机、电子计价秤等缺斤短两违法行为,研究技术防范方法和科技甄别手段。统筹计量法治和智治,为打击计量作弊提供计量技术支撑。聚焦民生计量 “关键小事 ”,加强宣传科普,打造计量良好生态。
(二十)加强强制检定管理。挖掘计量技术潜力,不断提升强制检定工作能力和覆盖率,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全面摸底调查基础上,研究提出建设性指导意见。推广计量器具状态评价、抽样检定、在线监测等多元化检定方式,研究跨区域、一体化强检制度改革方案。
(二十一)持续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抓好《关于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对诚信计量典型案例进行研究评审,评选优秀典型案例,将案例汇编成集供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学习借鉴。
(二十二)全面加强计量日常监管工作。依法依规持续做好对国家计量基准、计量标准、标准物质、计量器具、计量技术机构、计量技术规范、计量技术人员、原始记录数据、商品量等的日常监管。推动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工作质量、能力和服务提升,组织开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指导宣传法定计量单位,开展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抽查。强化计量标准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计量标准监督检查,对民生领域重点计量器具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开展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二十三)完善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推动出台《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鼓励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专业计量站等机构承担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制定工作,拓宽渠道和领域,不断提高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供给质量。梳理现行国家计量技术规范体系,重点推进保民生、保法治、保底线以及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急需的计量技术规范制修订,强化计量技术规范对关键领域支撑,积极开展前瞻性研究与实践。
四、聚焦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做好计量支撑服务保障
(二十四)推进计量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协同重点区域相关省份,开展计量服务区域发展创新工程,推动区域发展。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计量区域中心建设。探索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更有效支撑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机制,指导开展区域计量技术攻关和管理课题研究。
(二十五)推进国家先进测量实验室建设。启动国家先进测量实验室建设,研究制定《国家先进测量实验室建设与运行暂行规定》,在量子传感、人工智能、太赫兹、芯片测量等前沿领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一批国家先进测量实验室筹建单位。
(二十六)规范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和管理。加强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的规划布局,在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氢能、蔗糖等领域批准筹建和验收一批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加大对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的规划引导和监督管理,提升产业计量的服务效能和品质影响力。
(二十七)加大产业计量研讨交流。开展产业计量经验交流和技术研讨,推进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强强联合,合力打造产业计量特色品牌。开展 “产业计量西部行 ”等援疆、援藏、援青等活动,组织相关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对西部地区进行产业帮扶指导,提升西部地区产业计量发展能力和水平。
(二十八)加强产业计量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应用。启动产业关键计量测试技术创新攻关计划,面向经济主战场和国家重大需求,围绕 “卡脖子 ”瓶颈问题加大产业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组织开展产业计量需求 “揭榜挂帅 ”活动,推动一批计量测试需求与技术方案精准对接,有效解决产业测量难题,服务产业创新发展。
(二十九)加快推动仪器仪表产业质量提升。探索建立仪器仪表计量测试评价制度,鼓励有能力的计量技术机构在重点领域建立仪器仪表计量测试评价实验室,围绕仪器仪表性能参数、计量指标、稳定性、可靠性等进行综合计量测试评价,推动仪器仪表质量提升和国产化替代。
(三十)扎实开展企业计量帮扶指导。常态化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充分发挥计量服务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作用,组织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计量公益培训,推动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落地落实,全面提升产业链相关中小企业计量能力。推动建立企业计量能力自我声明制度,帮助企业完善计量管理体系。
(三十一)继续做好能源资源计量工作。开展 2024年全国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组织地方开展能源计量审查和能效、水效计量监督检查,服务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发展。
(三十二)持续推动碳计量体系建立完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碳达峰碳中和计量能力建设指南。推动国家碳计量中心建设,分行业、分领域提升碳计量服务能力和水平,制定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审查规范,开展碳计量审查和碳计量管理体系认证试点。
(三十三)推进计量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深度参与国际和区域计量组织活动,提升我国计量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维护国家利益,服务国家战略。深化与共建 “一带一路 ”国家计量交流合作。指导 “一带一路 ”国家计量测试研究中心建设。
(三十四)加强计量领域国际互认。扩大计量校准测量能力互认范围,支持我国国际法制计量组织(oiml)证书发证机构能力扩项,推进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证书互认制度(oiml-cs)实施,促进国际贸易便利化。
2024年全国计量工作预期成果清单

1.持续推进计量法修订工作,整理编印计量领域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汇编。
2.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国家碳计量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3.组织修订《标准物质管理办法》《计量比对技术规范》,制定国家计量基准评审规范、标准物质定级鉴定规范。
4.修订《力学》《热力学》《空间和时间》等量和单位国家标准。
5.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6.出台《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国家计量技术规范管理办法》。
7.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工作计划〉的通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家标准物质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指南(试行)》。
8.发布《可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特殊需要清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023年度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
9.发布国家计量技术规范100项。
10.完成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阶段性行动工作总结,组织编制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工作简报,组织制定印发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第二阶段行动计划。
11.扩大二级标准物质定级鉴定审批权下放和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复查考核告知承诺制等行政审批改革试点范围。
12.指导雄安新区做好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企事业单位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审批权下放改革试点工作,适时编制阶段性改革评估情况报告。
13.持续推进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审批权下放和国产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告知承诺制改革,建设国产计量器具型式批准信息归集系统。
14.研究制定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制度改革方案。
15.组织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企业内部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改革评估及经验总结。
16.扩大企业注册计量师资源注册改革试点范围,推动在天津市、河北省、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开展企业注册计量师自愿注册改革试点。
17.批准建立全国航空专用计量测试技术委员会、全国轨道交通装备专用计量测试分技术委员会等全国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
18.组织新建中频水声声压基准装置(激光干涉法)等高准确性国家计量基准,提升(15~300)j冲击能基准装置等国家计量基准技术能力,废除一批不适应计量工作需要或技术水平落后的国家计量基准。
19.加强标准参考数据管理制度研究,在部分重点领域启动标准参考数据库建设。
20.面向生物医药、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计量需求,批准一批新型标准物质,注销一批“僵尸 ”标准物质。
21.在碳达峰碳中和、能源资源等领域新建一批计量标准,提升一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技术能力。
22.组织开展计量标准相关监督检查工作。
23.在智能用电、先进钢铁材料等领域培育建立一批计量数据建设应用基地,遴选推广一批计量数据应用案例。
24.组织开展量值保证能力核查行业试点。
25.组织实施 2024年国家计量比对、大区计量比对和地方计量比对,向社会公开一批计量比对结果;组织做好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以来国家计量比对情况结果分析。
26.批准筹建钢铁材料、水资源、水文等国家专业计量站。
27.批准筹建烟尘粉尘测量仪、颗粒物采样器、大气采样器等计量器具国家型式评价实验室。
28.组织召开全国加油机、电子计价秤防作弊工作座谈会;开展电子计价秤计量监管创新试点,制定出台电子计价秤型式评价大纲、欺骗性使用特征测试规范等计量技术规范;持续开展加油机、电子计价秤、电动汽车充电桩等防作弊技术研究并推动成果转化。
29.开展民生领域重点计量器具、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专项监督检查,评选诚信计量优秀典型案例并汇编成集。
30.持续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规范眼镜制配行业计量行为。
31.开展能源资源计量服务示范活动和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审查试点。
32.开展产业计量 “揭榜挂帅 ”活动。
33.批准筹建或验收一批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34.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组织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计量公益培训。
35.选拔一批一流计量科学家,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一批杰出计量领军人才、国家级计量青年英才,培育、建设一批计量科技创新团队,建立一批国家计量人才公共实训基地。
36.组织做好全国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新增一批注册计量师。
37.签署中俄计量合作分组会议会议纪要。
38.开展国际计量发展态势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建议。
39.全国计量战略专家咨询委员会顺利换届,发布2024年中国计量发展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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